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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学生作业管理条例(试行)
发布日期:2021-03-17    作者:教导处

(学生部分)

为规范学生作业(含家庭与课堂)行为,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质量, 让教师和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特制定本条例,供学生和教师共同遵守。

一、   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的评价

1.   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并根据学生作业完成情况,给予“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缺交”等书面评价。

2.   学生作业被评价为“较差”或“缺交”的,该学生可以在评价意见提出后一周内主动重做或补交作业。经学生申请,任课老师在批阅认定合格后应书面修改关于该项作业的评价。

二、   学生作业完成质量的奖惩

1.  在同一单元教学作业期间,作业被评价为“优秀”次数达年级学生总人数前5%的学生,可提出单元测验免试申请,由各学科的备课组长组织审核。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其单元测验成绩最低登记为该次测验年级前15名均分。

2.  在每学年的任一学期内,语数外三门学科,单科作业反馈为“缺交”或“较差”的累计次数达5次,任课教师向该学生发放违纪单;“缺交”或“较差”累计达10次,由学校教导处向该学生发放预警单;“缺交”或“较差”累计达15次,该学生在该具体学科学期总评中的“学习习惯”分值为0分,从学期总评中的“平时成绩”科目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平时成绩归零。

3.  在每学年的任一学期内,除语数外以外其余学科,单科作业反馈为“缺交”或“较差”的累计次数达3次,由单科任课教师发放违纪单;“缺交”或“较差”累计达6次,由学校教导处发放预警单;“缺交”或“较差”累计达9次,该学科学期总评中“学习习惯”的分值为0分,从学期总评中的“平时成绩”科目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平时成绩归零。

4.  在由学校的学期总评中“学习习惯”为0分的学生,无资格参与学校的培优活动以及各类各级奖学金申报,在各高校综评招生时,学校不予推荐。

备注

学期总评各科目占比:学习习惯(10%)、平时成绩(20%)、期中成绩(30%)、期末成绩(40%)。

本条例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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