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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级职务、正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4    作者:周征红

各相关老师:
  2021年申报高级职务、正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工作开始了,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文件,有意向参加今年论文鉴定的老师请最晚于517日(周一)下班前与周征红联系,了解申报相关细则。

 

备注:

1、论文鉴定有效期为三年,即今年鉴定的论文可供2021年、2022年、2023年高级、正高级评审时使用。

22018年之前(含2018年)鉴定的文章今年已过期。过期文章不可再次鉴定。

 

 

附件101关于黄浦区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doc

附件2:01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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