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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01    作者:沪府办〔2021〕4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现提出本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完善的“五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促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增强普通高中学校整体发展质量。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与考试招生制度。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形成多样化有特色高质量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

二、坚持“五育”融合,构建全面培养体系

  (一)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线,积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和主题教育、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四个自信”,形成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立志肩负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凸显思想政治课关键地位,在高中探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导读课程,持续建设“中国系列”思政选修课,充分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强化道德实践、情感培育、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养成,构建平台共建、资源共享、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育人共同体。

  (二)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聚焦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统筹实施学校学科课堂教学与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对接国家基础学科“强基计划”,培养基础学科后备拔尖人才。强化体育锻炼,实施体育素养评价,以体育课程、日常训练及赛事活动等为载体,建立示范性学生体育素养发展评价及保障体系,丰富校园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确保学生普遍掌握至少2—3项体育技能。加强美育,丰富美育活动内容与形式,增加学生美育体验,使学生普遍掌握1—2项艺术爱好与特长,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探索美育素养评价办法。重视劳动教育,各区制定普通高中劳动教育实施意见,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教育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培养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基本素养,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三、以新课程新教材实施为抓手,深化课程改革

  (三)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全面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质量落实国家课程。坚持项目引领、任务驱动、问题导向、研训一体、分层分类原则,系统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培训与研讨。加大配置丰富多样的配套资源力度,为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搭建载体和平台,建立学校场地、设施、装备、教师、教科研协同的资源保障体系。全面开展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评估,纳入特色高中评审、综合督导、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指标体系中。

  (四)加强课程建设与课程管理。认真制订学校课程实施规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高质量执行高中课程方案。加强学校特色课程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探索跨学科和专题教育课程设计与实施,鼓励区域和跨校合作,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充分依托本市各大学、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资源,开发与学科课程互相关联、互相融合的综合实践类和劳动教育类课程。推进区域课程管理平台建设与使用,不断优化平台框架结构及系统功能,形成更为完善的课程管理平台系统。建立并落实学分管理和学分认定制度。

四、推进教学变革,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五)完善选课走班管理体系。系统总结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实施选课走班的实践经验,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进一步完善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适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的选课走班管理体系。

  (六)变革教学方式。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系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合作学习技能和探究学习意识,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积极探索大单元、大任务、真实问题情境的教学设计,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参观考察、研学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结合社会问题开展跨学科、项目化、研究性学习。加强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确保学科实验教学和创新实验室课程教学充分开展。积极探索信息化学习环境和学习活动的设计,创造泛在的信息技术学习和应用环境。依托上海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有效机制,建立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课程教学新常态。

  (七)强化教学管理。不断提升区级教育部门的教学服务支持与监管能力,强化学校教学管理的主体职能,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出现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等现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注重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提升教师精准诊断和分析学生学习需求与学习结果的能力,制订差异化教与学方案,探索个性化学程的设计与实施。

五、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八)提高学生指导实效性。继续完善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重点加强学生生涯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校心理健康课程和生涯辅导课程的专业化程度,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树立理想信念和促进终身发展提供全面支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升自主选择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能力。

  (九)完善学生发展指导机制。每所普通高中学校都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体系,通过学科渗透、个别咨询、专门课程、专题讲座、职业体验等方式,对学生心理、学习、生活、理想、生涯规划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指导。完善高中班主任与全员导师制相结合的高中学生成长服务机制。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学校指导教师队伍,有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指导机制。

六、坚持教师为本,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十)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方式。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和心理健康、生涯发展、劳动教育、卫生保健及信息化等方面教师。拓展新教师来源,吸收更多高层次人才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加大优质师资的培育力度和合理流动,做好区级统筹,逐步实现各校优质师资的均衡配置。探索聘请高校、科研机构或体育和艺术院团等单位专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建设开放的教师队伍聘用体系。

  (十一)优化完善激励机制。优化普通高中绩效工资总量统筹,继续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体现改革导向、注重优绩优酬的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骨干教师、支教教师等倾斜。落实学校绩效分配自主权,强化校长在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中的职责。健全教师荣誉体系,深入开展评优评先活动,激励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十二)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进一步做好以师德师能提升为核心的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市教育部门与高校联合实施在职教师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逐步提升研究生学历人数比例。创新教师培训方式,建立基于教师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系统性培养培训的工作机制,为教师提供分层、分类、分学科(专业)的培训支持,注重教师理论学习、实践应用与行为改进的统一,提升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学生发展指导和走班教学管理能力。

  (十三)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与公开选拔(聘)相结合的校长任用制度,注重发现和培养对党忠诚、事业心强、有责任担当、有闯劲、有潜力的后备校长队伍,确保本市高中校长的高标准、高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校长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和教育现代化理论学习,完善校长海内外研修制度,不断扩大校长办学视野,持续提升校长领导力。完善校长任期考核、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激发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普通高中校长队伍。

七、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十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按照上海迈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提高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加强市级统筹规划,各区根据城市重点功能区规划、人口分布变化和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优化学校设点布局和建设规划,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应对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增长,满足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

  (十五)加强个性化学习空间建设。重视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支持学校创建学科教室和创新实验室,配备与学科教学、研究性学习和自主探究活动相匹配的设施设备,促进全体学生的创新素养培育和创新活动参与,增强设备使用效率。建设微实验室,提供学生个别学习和开展课题研究的微型学习场所。创新图书馆服务,增加公共开放学习空间,供学生开展个别化学习、小组学习和体验式学习,使校园成为学习乐园。

八、尊重办学规律,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十六)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深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积极探索增值性评价。研制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与实施办法,以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评价工具,全面评估学校育人方式改革进展及其成效,为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为推进本市形成普通高中学校“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助力。

  (十七)深化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按照《上海市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以转变育人方式为主线,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抓手,凝练特色教育内涵与定位,创新特色教育路径和载体,优化学校治理体系,推动特色高中存量提质、增量保质,促进特色高中进一步提升品质,市示范性高中更好地培育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形成城乡分布合理、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高品质有特色发展格局。

九、升级优化,完善考试招生制度

  (十八)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实施办法,优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不断提升数据录入、管理、使用的便捷性,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学校应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育人方式改革的抓手,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全程追踪与问责制度。

  (十九)优化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完善与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考试评价制度,合理调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更好引导学生基于自身能力兴趣特长合理选择选修课程和选考科目,使学校拥有更多课程设置与教学创新的自主空间。

  (二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命题能力建设,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优化考试内容,突出育人导向,创新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重点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实现高考、高校招生与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之间的良性互动。

十、多方协作,建立全面共育体系

  (二十一)强化区校责任。各区教育部门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工作,组织社会资源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切实做到政策引领、制度制定、经费保障,彻底改变“唯分数”与“唯升学”的教育评价观,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普通高中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增强办学自觉性,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和增强综合素质等要求推进学校育人方式改革。

  (二十二)明确部门分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切实解决影响高中教育发展的瓶颈与短板,教育部门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构编制部门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做好普通高中学校编制核定工作。发展改革部门支持优化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布局和项目建设,建立并落实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积极健全普通高中学校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普通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规划资源部门按照学校设置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

  (二十三)营造良好环境。凝聚社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与育人方式改革,提高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学校、社区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引导家长关心孩子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挖掘社区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资源。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重总结和宣传普通高中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十一、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市、区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建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责的教育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和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学校建设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普通高中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十五)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市、区政府根据本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做好普通高中经费预算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各区要根据本市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结合本区普通高中的学生规模、校舍面积以及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特色高中创建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建立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六)强化考核督导。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对普通高中学校开展发展性督导评价,建立学校督导与评价常态化制度,把普通高中学校校舍资源建设、师资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规范、教育经费保障和使用情况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区级政府履职的督导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问责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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