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客观(强调以贡献和实绩为依据)、公正(突出行政班子成员的公信力)、公平(能够经得起推敲)。
二、材料:
1、被评选对象情况记录表
2、被评选对象年度述职报告
3、评审组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4、电子登分统计汇总表
三、组织结构:
1、评审小组:组长:郑大中,成员:全体行政班子成员
2、监督小组:组长:邵骁;成员:闫红君、崔玉琪(由校工会委员会成员组成)
3、工作小组:组长:诸伟;成员:周征红
四、说明:
1、被评审对象仅限于事先由两长级以上干部推荐的和本人自荐的对象,并在近三年中二次或以上未被评上各类奖教金的同志。
2、本次各类奖教金总名额28名,其中翁曙冠奖教金12名、唐君远奖教金5名(1名特别奖)、胡氏奖教金4名、启秀奖教金7名(其中特别奖行政和班主任各1名)。
3、 最后获奖总名单中行政人员不超过15%;班主任不低于30%;二线同志不低于10%。(以上比例取整数位)
4、 三个特别奖分别由行政群体、班主任群体和任课教师群体中的最高分获得。
五、流程:
1、 评审小组组长对全体评审组成员提出评审要求,产生相关小组。
2、 评审组成员独立看被评审对象的述职报告,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3、 评审组成员对不清楚的情况提出咨询,职能部门负责同志解答大家的提问,或对不明确的内容大家进行讨论,然后达成共识。
4、 评审组同志评选初步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每人评出最优秀的28名教职工,然后从第一名的29分、第二名的27分、第三名26分依次降序排列。
5、 评审组工作小组成员汇总大家评分,然后依据各类奖教金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综合考虑,强调贡献,注重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产生奖教金初步候选人名单。
6、 校务委员会依据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产生的初步候选人名单,确定各类奖教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
7、 候选人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同时最后报各奖教金管理委员会最后确定。获奖对象填写奖教金登记表并备案。
注:本《细则》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