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敬业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发布日期: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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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敬业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一、自觉接受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增强素质教育
的责任感。
二、以一代师表
展为本,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教育创新。
三、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恪守教师职业
道德,诚信从教。
四、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严谨治学,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运
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科研能力,提高教学专业水平。
五、全面掌握课程标准,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以改变学生学习方式
为突破口的教学方式的研究与实践。
六、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精心设计教案,加强作业指导,认真处理教学效果
反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
七、热爱学生,全面关心与指导学生的健康成长,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对学习有
困难的学生有义务进行无偿课外辅导,不准对所任教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八、确立教育民主观念,重视与学生的情感交流,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
系。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语言和文字。不准侮辱学生的人格,严禁
体罚学生。
九、重视师表形象,穿着整洁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十、与人为善,同志间宽容谦让,和谐共处,相互学习,团结合作,互勉共进。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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