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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深入学习《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14)》
发布日期:2014-03-07    作者:

3月7日,我校组织全体班主任对新条例进行学习与研读,以保护全校师生的利益,促进其全面健康的发展。会议中,钟思慧老师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决定》,通过条例的讲解、案例的分析等,深入生动,虚实结合,帮助大家对条例的修改有了进一步认识。此次条例修改与补充重点是明确重申了第一责任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的义务。第一责任人,有义务预防及制止相应行为的发生。条例中还指出,必要时,家长应向学校等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最后,王飞红校长对学习进行了总结,希望班主任能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安全,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桥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做好连结和引导工作,也学会想专业人员求助。一切的努力,都是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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