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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华东理工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3-03    作者: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的专业包括理工化学类、理工物理类、文商大类,具体详见附表。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考生的选考科目不包括生命科学),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

2. 2014年上海市高中学生化学竞赛(上海市教委组织的化工杯竞赛”)中获一等奖者。

3.在各类省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且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 考生提出申请及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上网后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将在39日开放,届时请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报名系统网址的公告信息。考生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并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网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第)、获奖证书证明、特长、个人申请报告、选择专业大类意向等。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等。

2. 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申请表,个人申请报告,在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盖章原件(必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社会公益性活动、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材料审核。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四、选拔办法

1. 测试。我校组织的测试包括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1)我校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选拔部分优秀考生直接进入综合面试(即免去基础文化测试),其中符合申请条件1和条件2的考生可直接进入综合面试。

(2)其他考生须参加基础文化测试。基础文化测试为理化综合测试”(涵盖物理和化学两个科目,各科目满分为75)。根据考生的基础文化测试结果,选拔部分考生进入综合面试。

2. 根据考生测试结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具体如下:

(1) 对参加基础文化测试的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和基础文化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别以40%60%计入考生综合总分。

(2) 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依据其综合面试成绩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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