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敬业中学年度考核操作细则
根据市、区事业单位工作考核精神及《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二OO七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07年敬业中学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标准:教师按照“教师专技系列人员考核指标”;职工参照“旁系列专技人员考核指标”。
三、考核等第和标准
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等第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此外,教师同时具有以下情况者,考核为基本合格,1、所任教学生认可度低于60%;2、学科成绩明显落后。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此外,教师具有以下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1、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2、利用职权谋取私利;3、工作时间在校内从事有偿家教。
职工具有以下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1、严重违纪;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四、考核优秀比例
校教师总人数的10%,共计11人;校职工总人数的10%,共计3人。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学校设立“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小组”和“200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纪委监督委员会”。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
2、民主评议(
3、确定等第(
4、公示结果(
5、结果反馈(
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者,可在十日内向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