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中学关于严禁教师课堂教学拖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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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堂是学生最不喜欢的教学现象之一,既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有悖于素质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学校特制订《敬业中学关于严禁教师课堂教学拖堂的实施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严禁教师课堂教学拖堂。
课堂教学必须在规定的课时(每课时40分钟)内进行,凡是推迟下课的即为拖堂,学校严禁教师课堂教学拖堂。
二、学校对教师课堂教学拖堂现象的管理措施。
1、由教导处(分管教学)牵头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协同管理。
2、学校统一在每个教室配备电子钟,便于老师掌控时间,及时、合理调整教学进度。
3、广播操时间,体育教师进行检查。提醒、督促任课教师,制止拖堂。
4、每个班级将委派一名学生监督员,填写课堂教学反馈表,每周五交教导处,教导处统计老师上课是否迟到、下课是否拖堂等问题。
5、学校教导处不定期进行教学情况抽查,及时发现是否有上课迟到、下课拖堂等问题。
三、学校对课堂教学拖堂教师的相关处理意见。
学校对违纪人员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理意见:
1、对于一周拖堂在2—3次的,由学校和老师沟通,提醒老师注意。若下周有改观的,既往不咎,若无明显改观,则以每周拖堂两次记录在案;
2、对于一周拖堂在4次及以上的,老师要上交本周每节课教案。学校和老师沟通,并提醒老师注意。若下周有改观的,既往不咎,若无明显改观,则以每周拖堂三次记录在案;
3、连续四周拖堂记录累计达8次及以上者,教工大会批评教育。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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