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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关于严禁教师私自调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09    作者:

正常的教学秩序是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教师私自调课的行为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带来很大的隐患,为了规范教师的调课行为,学校特制订《敬业中学关于严禁教师私自调课的实施意见》,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严禁教师私自调课。

凡是不经过校长室或教导处审核及备案的,均属私自调课,学校严禁私自调课。

二、学校对教师调课的具体操作办法。

1、教师因公参加会议和活动,须凭相关通知经校长室或教导处同意后,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课。

2、教师因病需调课、代课,凭病假单由教导处给予安排。

3、教师因私需调课、代课,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导处审批同意后,给予安排,并由教导处备案。

4、教师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先可给予安排,事后再说明情况并补齐相关手续。

5、教师应及时将会议通知或复印件、病假单、书面申请等交教导处备查。

三、学校对教师调课的管理措施。

1由教导处(教务)牵头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协同管理。

2、教导处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反馈给本人。

3、学校对私自调课人员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学校对私自调课人员的相关处理意见。

学校对违纪人员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相应的处理意见:

1、告知。

2、书面检查。

3、教工大会点名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4、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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