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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04-20    作者:姚澄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7号)和《黄浦区教育系统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敬业中学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通过区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在豫园学区内的交流轮岗,进一步促进学区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交流轮岗对象

黄浦区新一轮学科带头人和区骨干教师。

三、交流轮岗期限

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流动期限为三年。如因市、区上级部门工作需要被选派至外省市及外区交流的,流动期限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交流轮岗的职责和任务

(一)区学科带头人

1. 课堂教学

(1) 交流期间需与流入学校协商一致,每学期在流入学校至少完成30课时的教学任务,并接受流入学校教师的日常随堂听课学习。

(2) 每学期在流入学校听课至少15节,及时给予任课教师反馈,进行专业指导,形成文本记录。

(3) 每学期至少开设两次高质量的公开课,展示不同课型的课堂教学过程。其中,在学期末开设一节有两校领导参与的公开汇报课。

2. 教育科研

(1) 参与流入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结合该校学科教学存在的问题或难点,提出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过程性记录和阶段性总结。

(2) 每学期至少主持一次教研活动。可通过案例交流、专题发言、互动论坛等多种形式,精心设计教研活动内容,保证活动效果,形成教研成果报告。

(3) 每学期至少在流入学校开设一次专题讲座。

(4) 任期内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1个,并取得成果。主要研究本学科教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组成员不少于3人。

3. 带教培训

(1) 至少带教流入学校内的两名教师,并签订带教协议。

(2) 根据带教教师的发展状况和方向制定带教计划。

(3) 通过辅导、备课、听评课等,对带教教师进行理论和实践指导。

(二)区骨干教师

1. 课堂教学

(1) 每学期在流入学校至少完成15课时的教学任务,并接受流入学校教师的日常随堂听课学习。

(2) 每学期在流入学校听课至少15节,及时给予任课教师反馈,进行专业指导,形成文本记录。

(3) 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高质量的公开课,展示课堂教学过程。

2. 教育科研

(1) 任期内主持一个校级课题或参加一个区级课题研究,主要研究本学科教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2) 每学期至少主持两次备课组活动,可采用案例交流、专题发言、互动研讨等多种形式,精心设计活动内容,保证活动效果,形成活动报告。

3. 带教培训

(1) 至少带教流入学校内的一名教师,并签订带教协议。

(2) 根据带教教师的发展状况和方向制定带教计划。

(3) 通过辅导、备课、听评课等,对带教教师进行理论和实践指导。

六、双方学校职责和任务

(一)派出学校

参与交流轮岗的教师其人事关系原则上仍保留在本校,学校负责其职称评定、聘用及工资福利发放等。

(二)流入学校

流入学校分学期对交流轮岗教师在流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学年末,由流入学校根据流动教师的工作实绩及计划完成情况给予考评。

交流期间流动教师须与双方学校协商一致,确定每学期在流入学校的工作量,并形成流动工作计划。双方学校共同关心流动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情况。

 

七、日常管理

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交流轮岗工作的,须由个人向流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领导小组核准。

每学年末,流入学校将流动教师的考评结果反馈至派出学校及领导小组,以此作为流动教师年度考核定级的依据及区高端人才奖励发放的依据。

交流轮岗人员被发现有工作态度不端正,无故不履行相应职责,不完成流动工作任务的,取消其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并停发区高端人才奖励。

八、组织保障

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教师发展中心牵头教育、教学及人事部门组成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指导推进和检查监督。

在职称评审、岗位普升及各种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向有交流轮岗经历并在交流轮岗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在学校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敬业中学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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