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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级职务评审补充意见
发布日期:2007-04-2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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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本系统各单位:

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教师系列的聘任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将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评聘工作安排在当年上半年进行。2006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评聘工作原则上按《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04年度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黄教人[200413号)文执行,现将补充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凡申报当年831日止尚未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学科设置

1、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学科设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德育、劳动技术教育、教心(教科研、心理学)、计算机、职业教育、校外教育、跨学科教育、幼教、团队。

2、“跨学科教育”是指教学内容同时涉及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知识(如研究型课程、小学自然、社会、初中科学等综合性课程),或具有横断学科性质(如系统论、数学建模等领域的拓展型课程),或具有交叉学科性质(如影视、环境等领域的拓展型课程)的教学活动。

3、团队学科的对象是指现从事团队工作的在岗教师或长期从事团队工作,现因工作需要近期调离团队工作岗位的教师(任现职务期间主要从事团队工作),这些对象须在团队组评议,但在中级职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学科应写本人现任教学科,并在任教学科旁加(团队)。

三、支教教师的政策

1、到云南等地区或上海郊区支教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担任初级教师职务3年者,可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

2、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支教期间在当地所写的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调查报告以及论文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应视作在区级刊物发表。

3、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应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但不作合格要求。

4、到云南等西部地区支教1年以上并经受援单位考核合格者,在当地开展培训,进行带教或开设公开示范课等,可视其具体开展的情况,折合相应学分记入其本轮参加教师职务培训的学分中。

四、材料要求

具体材料根据《申报材料目录表》的要求。

五、原文件有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说明:在《申报表》第七页“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考核意见”栏中加盖单位公章。

黄浦区教育局

OO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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