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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
发布日期:2008-04-09    作者:

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08年度黄浦区教师系列

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

本系统各单位:

    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教师系列职务的评聘工作,经研究决定,2008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评聘工作原则上按《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04年度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黄教人[2004]13号)、《关于开展2006年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07年度黄浦区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的精神执行,现将修改、补充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续报”人员要求

“续报”人员指“上一年度未通过人员,在本年度继续申报原申报学科”的对象。2008年起,“续报”须在本年度取得“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体见《关于“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界定》。

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00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原文件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

 

黄浦区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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