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18〕7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以作为该科目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
附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的实施意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为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考试
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市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合格性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合格性考试科目 |
1月5日 (星期六) | 9:00—10:30 | 语文 |
13:00-14:30 | 数学 | |
1月6日 (星期日) | 9:00—10:30 | 外语 |
13:00起开考 | 外语听说测试 | |
1月19日 (星期六) | 9:00—10:00 | 化学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15:30—16:30 | 物理 | |
1月20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00—14:0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
5月11日 (星期六) | 8:00起开考 | 物理、化学、生命科学 技能操作测试 |
6月28日 (星期五) | 9:00—10:00 | 化学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15:30—16:30 | 物理 | |
6月29日 (星期六) | 9:00—10:00 | 历史 |
13:00—14:0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
6月30日 (星期日) | 8:00起开考 | 信息科技 |
等级性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等级性考试科目 |
5月4日 (星期六) | 9:00—10:00 | 化学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
15:30—16:30 | 物理 | |
5月5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00—14:0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语文、数学合格性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均为90分钟;外语合格性考试分为书面笔试和听说测试,笔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听说测试含听力(采用人机对话方式),时间为3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分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均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另设技能操作测试,测试时间均为15分钟。信息科技为合格性考试,以上机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各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书面笔试满分为80分,听说测试满分为20分。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由市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科目合格分数线以考试分数的标准分值划定。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该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A、B+、B、B-、C+、C、C-、D+、D、E共五等11级,其中A+约占5%,A、B+、B、B-、C+、C、C-、D+各约占10%,D、E共约15%,E为考试有效成绩低于标准分值或约占5%。
二、考务管理
(一)报名与报考
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具体负责。
1.报名
首次参加考试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
首次参加考试的其他考生(包括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下同)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
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学生直接进行报考。
每位学生完成报名后,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报名号是学生在考试中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2.报考
学生完成报名后进行相应科目的报考,完成报考后须对报考信息核对并签字确认,方能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1)合格性考试报考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须参加各科目合格性考试。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其他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考生若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则不得再报考该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报考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所在年级 | 可报考科目 |
高一 | 地理、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 |
高二 |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
高三 |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 |
参加春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用春考或秋季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可不参加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中留级、复学(需为办理正式休学手续后复学,下同)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相应年级合格性考试科目的学生,均须按目前所在年级报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本市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可选择1月份或6月份,参加该科目合格性考试作为补考,信息科技科目补考仅在6月份开考。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高中学校组织补考。
1月份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报考对象为:高三在校生和已预报名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若有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从未报考或成绩不合格,可选择报考对应科目;其余凡报考过本市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绩不合格,也可选择报考对应的科目,但不能报考从未报考过的科目。
(2)等级性考试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