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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上海市学校美育评价案例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8    作者:教导处

各位老师:

    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于20215月开展上海市学校关于美育评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要求详见以下内容。请有意参加的老师6月20日前把申报稿递交给教导处戴智老师。

 

 

关于开展上海市学校美育评价案例征集的通知

 

各高校、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思想论述,深化上海市学校美育工作及实践改革,提高上海市学校美育评价水平,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于20215月开展上海市学校关于美育评价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现将案例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在遵循美育发展规律基础上,引领广大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雅情操,塑造健康心灵及道德价值观,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新时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选对象

全体教师及教育相关工作者

三、选题要求

各学校、各相关单位在艺术教育发展年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案例、经验方法、研究成果等,以案例形式总结,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选题。

(一)美育理论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思想论述为指导,以树立和增强文化自信为宗旨,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相关美育思想,探索“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为基础的美育对于培养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的理论价值。

(二)美育教学、课程改革及活动实践。学校因校制宜,充分利用艺术团体及艺术实践活动,结合过去学校有关经验及研究成果,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关于校内美育教学和实践的创新与思考。

(三)艺术团队与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植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发挥海派文化优势,融汇各类优质艺术资源,加强开展关于创建协同育人的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建设与发展高水平艺术团队、优化美育教师队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的研究。

(四)美育素养与美育评价改革研究。根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等现有制度,开展对于美育素养培育和评价体系建设的实践与研究。

(五)美育管理和保障机制。包括学生艺术社团规范管理、特色发展与品牌创设、学校美育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等,创建完善的管理和保障机制,以美育德、以美储善,确保艺术教育工作在学校里有效开展。

四、撰写要求

(一)案例需遵守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注重实践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深度研究,体现创新精神与推广价值。

(二)参选案例为2021630日之前撰写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案例,凡已申报过市级及以上评选的案例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8000字左右(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

(四)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二宋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体,行距为固定值24

五、报送方法

填写《上海市美育评价案例征集评选申报书》(见附件1),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同时将案例及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hsxxysjyfzpgzx@163.com,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63016:30,以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电子邮件请注明xxxx学校(部门)评价案例申报字样。

六、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由上海市学校美育评价案例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

(二)案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案例择优公开出版发行。

 

申报表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学校美育评价案例通知.docx 

 

                         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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