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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 ——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阅读与实践创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作者:周勤


上海,是文化与生活相生相融的人文之城,是梦想与奇迹遍地生花的创新之城,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之城。这里是古今交汇的节点,是中西合璧的窗口,是雅俗共赏的舞台,关于大千世界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在上海寻觅到它的踪影。

为引导本市中小学生从生活点滴入手,讲述上海故事,弘扬海派文化,形成“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乡”的深厚情怀,由上海市教育学会指导,上海通志馆、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共同主办的“‘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2023年上海市中小学生阅读与实践创作活动”将于71日正式启动,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上海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校学生。

二、活动安排

作品征集:202371日至915

作品评审:2023916日至20231130

获奖作品公示:202312月中上旬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为主题,共设读后感、文学创作、艺术创作、短视频创作四个活动分项。参加活动的作品需在2023915日前通过官方活动平台http://zhengwen.shhistory.com提交给主办单位参加评选,具体注册流程与作品上传方法请参照平台首页“网上操作指南”进行。

1、以“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为主题,通过阅读有关介绍上海历史、地理、经济、文化、乡土知识等方面的书籍文献,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周边环境等亲身经历,撰写相关读后感,抒发对上海的热爱;

2、以“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为主题,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周边环境等亲身经历,进行相关文学创作(包括但不限于散文、随笔、小小说、诗歌、剧本等),表达对上海的认识与感悟;

3、以“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为主题,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周边环境等亲身经历,进行相关艺术创作(包括但不限于书法、绘画、摄影、模型和实物制作等),体现上海的历史、文化、经济、民俗等风貌和特色;

4、以“爱上海  我讲上海故事”为主题,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家庭、周边环境等亲身经历,拍摄并制作短视频,演绎和表达上海的当下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主办单位还将协助各区教育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和指导学校结合本次活动主题影视观摩、读书报告会、参观有关专题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配合和深化活动的开展,丰富学生的暑期生活。

四、作品要求

1读后感:小学生组作品字数要求为400-600字,初中生组作品字数要求为600-800字,高中生组与中职生组作品字数要求为800-1000字。

2文学创作:字数不限,作品以附件形式提交时格式需为word文档或PDF格式。

3艺术创作:完成后拍照或摄像后上传,作品提交时格式需为jpgmp4等主流格式。作品提交时可提供相关说明文字。

4短视频创作:作品提交时格式需为mp4720P)格式,横屏拍摄,不可使用美颜滤镜,单个视频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作品可配字幕,作品中不可出现角标、台标、水印等标识,不可出现可能构成侵权或引发其他法律纠纷的画面;作品提交时可提供相关说明文字。

五、评选与表彰

作品征集完成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参加活动的作品进行评选,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和四个活动分项,分别设置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50名,三等奖各100名。

主办单位将依据各区教育相关部门(单位)、学校与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阅读与实践创作活动成效以及学生参评文章、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分别对组织开展本次活动取得显著实绩的区教育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及指导教师个人颁发证书,教育相关部门(单位)、学校奖项设置“优秀组织奖”,指导教师奖项设置“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各分项;

2、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必须为学生本人原创,内容务求真实可信,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

3、学生需保证参加活动的作品从未在其他刊物或平台上发表,一经发现,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

4、往届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得将往年作品重复投稿,一经发现,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

5、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修改、编辑、发表等权利,获奖学生享有署名权。

七、联系方式

1、活动主办单位工作咨询: 021-68775981  刘老师

021-68775976  乔老师

2、作品上传指导:021-6468998013311671130

 

上海通志馆

上海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图书馆专业委员会

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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